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国家医保局: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 平均降价55%******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1月11日,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在国家医保局指导和协调下,四川省医保局牵头形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采购联盟,全国各省份均积极参加。拟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本次集采汇聚全国近1.8万家医疗机构的需求量,达287万套种植体系统,约占国内年种植牙数量(400万颗)的72%,预计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40亿元左右。 本次集采共有55家企业参与,其中39家拟中选,中选率71%。中选企业既包括一些知名国际企业,也包括威海威高、常州百康特等国内企业。集采前价格较高的士卓曼、登士柏、诺保科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左右降至770元左右,中选产品丰富,实现与临床需求的良好匹配;纳入了四级纯钛及钛合金2种材质性能更好、临床认可度更高的种植体,并覆盖了口腔种植体其他耗材部件,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临床使用需求。1.4万家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此次集采,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0%。民营医疗机构的广泛参与将大大方便群众享受价格适宜的种植牙服务。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做好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近期还将对种植牙过程中配套使用的牙冠耗材开展竞价挂网,同步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使种植牙服务的三类主要费用构成同步下降。通过多项措施协同发力,预计2023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种植牙费用综合治理结果落地实施,患者将全面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 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 一、本次口腔种植体系统联盟集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答:本次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联盟由四川省医保局牵头,全国所有省份均参加。共有55家企业参与,所有的主流企业均已参加,其中39家拟中选,中选率71%。拟中选产品平均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中选价格区间在约600元至1850元左右。全国共有近1.8万家医疗机构参加报量,汇聚287万套种植体系统需求量,约占国内年种植牙数量(400万颗)的72%,每年可节约费用40亿元左右。中选企业既包括一些知名国际企业,也包括威海威高、常州百康特等国内企业,集采前价格较高的士卓曼、登士柏、诺保科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降至770元左右,中选产品丰富,可有效满足临床需求。 二、群众能以什么价格用上本次集采中选的种植体产品? 答: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分开计价收费,医用耗材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中选价格就是患者最终向医院支付的种植体价格。 在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在种植体中选价格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我们倡导民营医疗机构加价适度,实现患者利益和医疗机构发展的共赢。为保障患者知情权、提高透明度,引导患者作出适宜选择,本次集采中选价格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省医保局官网也将长期公布种植体集采中选价,方便患者对比民营医疗机构加价幅度,引导患者前往价格合理的医疗机构就医。同时,也将对价格虚高、收费不合理、虚假宣传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开曝光,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真正让患者享受到集采降价实惠。 三、此次集采对群众种植费用的下降和种植服务的拓展有何影响? 答: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这也是医保部门开展口腔种植价格综合治理的着力点。本次集采通过“带量”促进竞争,挤出了种植体的价格水分。下一步,四川医保局将于近期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促使牙冠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其他省份将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格。同时,各地医保部门正在按既定目标同步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通过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之“锚”作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合理定价。通过以上多项治理措施,预计种植一颗牙的整体费用(含医疗服务、种植体和牙冠)有望降低50%左右。当然以上只是平均价格降幅。具体情况中,如果原来价格较高的降幅将更为明显,原来已经平价种植的也将有所降价,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将显著减轻。另一方面,由于价格的大幅下降,很多以前因为经济原因而未接受治疗的群众,现在都能承担得起种植牙治疗的费用。据估算,国内种植牙数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出现明显的增长,这意味着大量新增患者的口腔健康和生活质量,将因为本次种植牙集采而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民营医疗机构的广泛参与有效提升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还有助于群众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并得到满足。最后,本次集采中众多国内品牌中选,这优化了种植牙耗材的供应结构,有利于国产种植体生产企业的销售和研发,最终将有利于国内患者享受到质优价宜的种植牙产品。 四、本次集采中选结果什么时候落地实施? 答:中选结果产生后,我们将组织医疗机构确认采购量,并督促中选企业按要求生产、备货。同时,四川省医保局将针对种植牙过程中配套使用的牙冠耗材开展竞价挂网,促使牙冠价格透明,回归合理水平,其他省份也将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格。预计本次种植体集采结果及竞价后的牙冠挂网价格将于2023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届时各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也调整到位,患者将全面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 五、为什么能有那么多民营医疗机构来参加集采? 答:4年多来,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在挤出药品耗材价格水分、改善医药流通领域生态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深入人心。作为口腔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民营医疗机构普遍希望通过集采降低种植牙耗材成本,也希望通过参加联盟集采提高声誉、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加患者认可度,体现社会责任。在行业有意愿、群众有期盼的情况下,有1.4万家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参加,这将大大方便群众享受价格适宜的种植牙服务。联盟各省份的医保局官网近期起将公布种植体集采中选价以及各地参加集采的民营医疗机构名单等信息。我们也请患者就医时,关注就诊机构是否参与种植牙集采、医疗收费情况等,优先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